敬愛的 王先生您好:
首先感謝 您選擇搭乘本公司台中-北港班車,
有關 您來信中提到駕駛員於下車時欲將票根收回乙節在此為您說明如下:
車上均有標示「上車驗票、下車收票」。
根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:
第55條~旅客上車時,應將客票交由站車人員查驗;
在乘車時間內遇有稽查或查票時,應將客票交驗。
第56條~旅客下車時,應將客票繳交站車人員收回。
第67條~旅客在行程中遺失客票,應向站車人員說明,
並原購票價補票,未向站車人員說者,以無票乘車論。
旅客在行程中遺失之客票,如在下車收票前尋獲者, 得退還一張客票之票價。
對於駕駛員服務態度不佳乙節本公司在此向 您及其它乘客致歉!!
已立即請該單位主管加強對該駕駛員服務態度督導管理,還請您見諒!!
爾後尚祈 您能繼續惠予搭乘本公司班車,並協助我們監督服務品質,
如有任何建議還請您不吝來信賜教!
謝謝!敬祝順心、如意!!